幾年前,我調查了關於Nick是聯邦探員的說法。以下是我的主要觀點: 1) 非常非常少的人沒有進入國會大廈卻被指控。顯著的例外包括Brandon Straka和Ray Epps。他們被指控常常被作為Nick應該被指控的證據。從我了解的情況來看,他們離大樓比他近得多。還有像字面上成千上萬的其他人在大樓外面沒有被指控,沒有人指責他們是聯邦探員。 2) Straka和Epps被指控的輕罪叫做“在國會大廈上擾亂秩序”。這導致他們兩人都被罰款和緩刑。沒有監禁。如果成為聯邦線人是某種職業生涯的終結,這正是指控者想讓你相信的,你不得不想知道為什麼有人會這樣做以避免輕微的懲罰。為什麼要冒這個險? 3) 沒有人解釋Nick究竟是要向誰提供情報。聯邦線人通常不是他們組織的領導者,而這些組織通常是犯罪性質的。就像黑手黨。沒有人能告訴你Nick向誰提供了情報,因為沒有一個合理的答案。Baked Alaska?哈哈。 4) Nick在J6委員會作證時表示,他從未為政府工作,也從未與FBI有過任何溝通。 這並不能在合理懷疑之外證明他從未是線人,但在我看來,試圖說“他沒有被指控就沒有其他可能解釋”的人缺乏洞察力和想像力(或者他們可能根本沒有善意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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