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故事講述的負責人」的論述對於一個認為創意可以透過一些新熱應用程式(無論是在內容創作方面,還是在消費方面!)而變得 ̶f̶o̶r̶m̶u̶l̶a̶i̶c̶ 民主化的行業來說是很有啟發性的。 同樣的行業對於短格式的「創意公式」失去理智(我沒有忘記大家對於瑞克·魯賓失去理智的情況!)卻突然看到了長格式、統一陣線的「故事講述」的價值,而我認為很少有人能夠做到,因為故事講述與「KPI」和其他指標是相悖的。如果有的話,我們即將進入一個奇怪的歸因世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