⚡中国最高法期刊提到的美国UCC商法2022修订,在解决什么问题?—— 一句话概括: 👉 传统商法是为“纸面合同 + 实物财产 + 银行账户”设计的,已经无法覆盖电子缔约、数字货币、链上资产这些新交易形态。 所以这次修订的核心目标主要体现在4个核心点—— 1️⃣ 正式承认「电子化交易」是商法常态。只要能完成等价和交易功能,载体不重要。 2️⃣ 重构「货币」的法律分类体系 不再用“是不是法定货币”一刀切,而是根据功能、可转移性、控制方式来适配不同规则。 👉 这为 USDT、USDC、BTC、ETH 这类资产留下了商法处理空间,而不是直接排除在法律体系外。 3️⃣ 创设全新财产类型:可控电子记录(CER) 这是整篇文章最关键、也最前沿的一点! 法律承认:对数字资产的“控制”,可以等价于对实物的“占有”。 并据此设计转让规则,引入善意取得制度。 这是对“代码即法律”的一次制度层面回应。 4️⃣ 担保制度的革命:控制 > 登记 在传统商法里,无形财产担保 → 靠登记、公示 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