. @base 不能重蹈 @arbitrum 和 @Optimism 的覆辙。 $ARB 和 $OP 之间的代币价值与实际网络经济(活动、费用、流动性)联系薄弱,它们纯粹是治理或投机激励。 $BASE 必须确保与网络的活动、费用、流动性、生态系统增长有实质性联系,而不仅仅是分发后希望其增值。 Base 应该这样设计代币经济: 1/ 不仅仅用 ETH 支付费用,而是强制或激励一个模型,让 Base 上的许多 AMM/DEX 交易对使用 BASE 作为报价货币(即,BASE/USDC,BASE/ETH)。这会为 BASE 创造自然需求。随着 Base 生态系统的增长,这些交易对的交易量增加意味着需要更多的 BASE → 正反馈循环。 2/ 将网络费用或序列器收入与代币持有者挂钩。部分序列器或汇总费用可以转换为 BASE,并分配(或锁定)给代币持有者或治理池。这将网络使用(费用)与代币价值联系起来。 3/ 使用锁定/治理机制来对齐长期利益。代币持有者锁定他们的 BASE 以获得 veBASE,获得治理权利,并可能分享协议激励。 4/ 鼓励开发者和协议集成,要求 BASE 计价的费用或抵押品。 鼓励在 Base 上构建的 dApps 接受 BASE 作为高级功能的支付,或要求某些活动(例如,创作者工具、身份模块、社交功能)提供 BASE 抵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