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刚刚读完克里斯托弗和安德烈亚的论文《稳定币监管:比较MiCAR和GENIUS法案》。他们的研究突出了主要稳定币发行者的使用条款中的合同弱点,包括单方面条款、模糊的赎回时间表和不明确的客户破产保护。他们认为这些问题并不是稳定币技术固有的,可以通过适度的合同修订来解决。 现在GENIUS法案已经签署成为法律,我们进入了实施阶段——在这一阶段,OCC和财政部的监管机构将开始制定规则和申请流程,以便引入符合GENIUS的稳定币。作为这一过程的一部分,现有的发行者如Circle和Tether需要向财政部申请其稳定币的批准。 在这个早期阶段,申请流程仍然不明确。虽然该法案并未明确要求监管机构审查发行者的服务条款,但OCC和财政部有广泛的权力来评估发行者的运营是否符合法定目标。这为监管机构提供了与稳定币发行者就修订其条款进行接触的机会——不仅是为了遵守GENIUS法案的要求,还为了应对克里斯托弗和安德烈亚论文中提出的担忧。 例如,作为批准的条件,监管机构可以要求修订条款,以保证及时赎回,建立与所有持有者的直接合同关系,在破产时授予持有者对储备的明确优先索赔权,并使用通俗易懂的披露。 将这一审查纳入批准流程将使合同权利与法案的操作保障相一致,加强消费者保护,并提升美国批准的稳定币在国内和全球市场的可信度。 感谢您分享您的论文。我目前正在汇编来自关键加密行业人物的拟议评论和关注点的列表,监管机构在开始GENIUS法案的规则制定过程时应考虑这些。 我欢迎您对这一拟议补救措施的看法,并希望听到行业和政府其他人的意见,以确保我们能做到这一点。我很乐意就此及其他与GENIUS法案相关的问题提供建议和咨询。 谢谢, 卡洛 创始人兼首席战略官 @circle @jerallaire @ddisparte @Tether_to @paoloardoino @USTreasury @USOCC
Andrea Tosato
Andrea Tosato8月8日 20:34
🚨 新出版 🚨 我很高兴与我才华横溢的朋友 @ChrisOdinet 共同分享一篇新文章: "𝑹𝒆𝒈𝒖𝒍𝒂𝒕𝒊𝒏𝒈 𝑺𝒕𝒂𝒃𝒍𝒆𝒄𝒐𝒊𝒏𝒔: 𝑪𝒐𝒎𝒑𝒂𝒓𝒊𝒏𝒈 𝑴𝒊𝑪𝑨𝑹 𝒂𝒏𝒅 𝒕𝒉𝒆 𝑮𝑬𝑵𝑰𝑼𝑺 𝑨𝒄𝒕" 在SSRN上可查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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