仍在思考這個ICE在俄克拉荷馬州的行動,據說在高速公路上被拘留的120名非法移民中,有91人以某種方式「合法」持有商業駕駛執照(CDL)。 他們中的大多數要麼是印度人,要麼是中國人。 而且大多數人是從加州、紐約、賓夕法尼亞州或伊利諾伊州獲得他們的CDL。 非法移民是如何獲得CDL的,因為獲得CDL需要社會安全號碼或工作簽證? 我們為什麼要允許庇護州繼續發放這些執照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