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美國法律,這很簡單: 一名美國情報官員提出舉報投訴 → 監察長認為這是可信且緊急的 → 國家情報總監必須在7天內將其提交給國會。 沒有酌情權。沒有延遲。沒有行政否決。 將其隱瞞於國會並不是「國家安全」。這是對監督的阻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