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不對未實現的收益徵稅。如果你的股票上漲但你不賣,那就不是應稅收入。我明白了。我同意這一點。 那為什麼這種邏輯不適用於財產稅,尤其是房屋呢? 為什麼如果我的房子價值因為某種隨機的該死的原因而上漲,我突然就要欠政府更多的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