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衝向警官——這是一項聯邦罪。 洛杉磯的騷亂是一場高度協調的暴力行動——煽動者揮舞著盾牌,約60名騷亂者向執法官員投擲石頭、瓶子、煙火,甚至開槍! 騷亂和襲擊執法部門不僅危險,而且是嚴重的罪行。通過將執法部門置於危險之中並製造混亂的火災,你也在冒著自己的生命危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