數位藝術並不新鮮——改變的是我們觀看的方式。 1973年:「不僅我們製作[數位藝術]的方式會改變,我們觀看它的方式也會改變。我們將在…以英尺為單位的螢幕上觀看影像,而不是以十九英寸的對角線來觀看。」 摘自《電子圖形藝術:未來的媒介》,1973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