懶惰鑄造破壞了完整性。 如果第一位買家觸發了鏈上記錄,他們就是實際的創作者。 感覺像是用戶體驗的勝利,但卻扼殺了著作權。看著你們 @viamirror @pumpdotfun 和其他人
這件事發生在我身上,當時人們因為我成為第一個買家而跟隨我進行複製交易,所以我的錢包被認為是這個幣的創造者。 而這裡是幾年前在 mirror 上的同樣情況,我購買這個帖子: 意味著我的錢包創建了這個合約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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