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的,我是不是理解正确: - Aave DAO 有许多服务提供商(SP),每个服务提供商在其特定领域为 Aave 做出贡献。 - Aave Labs 是 Aave DAO 的一个服务提供商。 - Aave Labs 因其在 Aave v3 和 v4 上的工作获得了数千万美元的补助。 - 在 v3 的追溯提案中,Aave Labs 列出了他们应该获得追溯补偿的工作内容:"数据科学、风险管理、问答、开发运维、智能合约工程、前端工程、后端工程、产品和设计。" - Aave Labs 单方面决定将 CoW Swap 集成的前端费用指向自己。 - Aave Labs 认为 "协议和产品是分开的,Aave Labs 可以就前端做出决策。" 好的,但你们是由 DAO 为你们在产品上的工作提供资金的,那么从这项工作中产生的收入为什么应该归 Aave Labs 而不是 DAO 呢?? 这似乎太疯狂了。我是不是漏掉了什么?